■中央軍委把實行軍銜制的問題重新提上議事日程■
新中國成立后,中央軍委為加強解放軍的正規(guī)化、現(xiàn)代化建設,把實行軍銜制的問題重新提上了議事日程。
1950年7月4日,總政治部主任兼總干部管理部部長羅榮桓在軍委部長會議的發(fā)言中,提起軍銜、獎勵問題,擬在總干部管理部的編制里增設軍銜獎勵處,并準備把1951年的首要任務定為給軍隊評定軍銜。
1939年和1946年,我軍曾兩次醞釀實行軍銜制,由于歷史的原因,未能實施。新中國成立前夕的1948年,黨內又開始醞釀關于軍隊內部的等級和軍銜制的問題。
新中國成立初期及抗美援朝戰(zhàn)爭期間,解放軍軍兵種發(fā)展很快,短短兩年多,空軍、海軍和裝甲兵、防化兵等新的軍兵種迅速建立和發(fā)展起來,初步建成了一支軍兵種齊全的諸軍兵種合成部隊。在抗美援朝戰(zhàn)爭中,解放軍已有多軍兵種協(xié)同作戰(zhàn)的作戰(zhàn)形式,尤其是與朝鮮人民軍的協(xié)同作戰(zhàn)。但中國人民志愿軍無軍銜,朝鮮人民軍有軍銜,在確定指揮關系和協(xié)同作戰(zhàn)上帶來許多不便。因此,實行軍銜制,不僅已是解放軍從低級向高級階段發(fā)展的重要內容,而且是現(xiàn)代戰(zhàn)爭對軍隊協(xié)同作戰(zhàn)的需要。實行軍銜制度,便被提到統(tǒng)帥部議事日程。當然,要在全軍正式授軍銜,的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授軍銜是一項全新的工作,是一項系統(tǒng)工程。
羅榮桓和總政治部副主任蕭華、傅鐘,總干部管理部副部長賴傳珠、徐立清為此忙得不可開交。給數(shù)以萬計的功臣“論功行賞”,評定軍銜談何容易?在要評銜的人當中,許多是紅軍時期的老同志,也有不少抗日戰(zhàn)爭時期入伍的,還有少數(shù)民族干部和起義將領。同時,還要考慮到各個方面軍干部的平衡問題等等。
經過1951年進行的外圍基礎工作,如對從戰(zhàn)爭年代發(fā)展起來的龐大單一的陸軍步兵進行精簡整編,裁減員額150余萬,同時又擴大海、空軍軍種和陸軍的炮兵、裝甲兵、工程兵等兵種的建設,并重新清理干部、戰(zhàn)士的檔案,總政治部對評定軍銜的工作有了大致的宏觀把握。
1952年初,羅榮桓率總干部管理部副部長賴傳珠、徐立清與蘇聯(lián)專家開始醞釀軍銜等級設置方案,擬設6等20級,即:元帥3級,大元帥、國家元帥、兵種元帥;將官4級,上將、準上將、中將、少將;校官3級,上校、中校、少校;尉官4級,上尉、一級中尉、二級中尉、少尉;軍士4級,準尉、上士、中士、下士;兵2級,上等兵、列兵。
但是,這個方案遭到當時的蘇聯(lián)顧問卡蘇林的反對,因為蘇軍中沒有準上將和準尉,同時,他還反對中國的準將制度。莫斯科也發(fā)來電報支持卡蘇林的意見,中方最終妥協(xié)。
1952年11月26日,羅榮桓代表總干部管理部向毛澤東和中央軍委呈送了關于實行軍銜制度準備工作的報告,報告中列出了與蘇軍顧問擬制的初步計劃。
1953年初,中央軍委發(fā)出《關于實施軍銜制度準備工作的指示》,準備于當年7月份在全軍實行軍銜制度與薪金制度,并起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解放軍軍銜條例(草案)》。由于各種原因,這個條例未能實行。同年9月上旬,彭德懷再次向毛澤東提出實行軍銜制的必要性。1953年底召開的黨的軍事系統(tǒng)高級干部會議明確提出要實行軍銜制、干部薪金制和義務兵役制三大制度,加強軍隊的正規(guī)化、現(xiàn)代化建設。
1954年10月,經羅榮桓提名,宋任窮調任總干部管理部第一副部長,同賴傳珠和徐立清一起協(xié)助羅榮桓工作。
1955年1月23日,中央軍委發(fā)出《關于評定軍銜工作的指示》和《關于頒發(fā)勛章獎章工作的指示》。1月28日,總政治部印發(fā)《關于實施軍官服役條例,實行軍銜制度的宣傳要點》。2月8日,包括軍官軍銜制有關內容的《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服役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由毛澤東頒布實施。軍官軍銜等級正式設為4等14級,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大元帥、中華人民共和國元帥;大將、上將、中將、少將;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大尉、上尉、中尉、少尉。
《條例》規(guī)定:“軍銜是軍官終身的光榮稱號,非因犯罪經法院判決,不得剝奪。”因此,解放軍實行的軍銜制度,屬于永久軍銜性質。永久軍銜的特點是,將軍官的榮譽稱號、待遇、等級和職務因素融為一體,使其兼有調整部隊指揮關系和調整個人利益關系的兩種功能。當然,軍官犯了錯誤,“軍銜降級可以作為一種懲戒”。還規(guī)定:在一般情況下,“軍銜高的軍官對軍銜低的軍官,軍銜高的為上級。當軍銜高的軍官在職務上隸屬軍銜低的軍官時,職務高的為上級”。根據(jù)這一規(guī)定,同在一個連隊工作的上尉副連長,必須作為下級而服從中尉連長的指揮。
按干部任免權限,授予上將至少將軍銜人員名單由總干部管理部和總政政治干部部分別提出,報請中央軍委批準授予;授予校官軍銜人員名單由各總部、各軍兵種和各大軍區(qū)提出,報總干部管理部和總政政治干部部在全軍統(tǒng)一衡量。1955年8月11日,國防部部長彭德懷、總政治部主任羅榮桓下達了《關于軍士和兵評定軍銜的指示》,士兵軍銜正式設為2等5級,即: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列兵。這樣,軍官和士兵軍銜等級設置總共為6等19級。經過反復醞釀,全軍軍官和士兵的授銜工作正式開始。
由總干部管理部和總政政治干部部負責提出名單的少將至上將共有1000余人。他們絕大部分入伍于紅軍時代,也有少數(shù)人入伍于抗日戰(zhàn)爭時期,還有一些少數(shù)民族干部及起義將領。戰(zhàn)爭年代,他們在不同地區(qū)作戰(zhàn),立下了戰(zhàn)功,為革命事業(yè)和軍隊建設作出了貢獻。新中國建立后,任職和級別有高有低,德才表現(xiàn)也有差異。在評定軍銜時,對這1000多名部隊骨干,如何能做到公平合理,基本上符合本人狀況,從而進一步調動廣大干部的積極性,增強黨內和軍內的團結,是一件意義重大而又十分復雜細致的工作。
1955年9月27日,毛澤東在懷仁堂授銜儀式主席臺上向共和國將帥們致賀
■毛澤東提出不要大元帥軍銜。十大元帥和十大將終于誕生■
在一次全國人大會議上,有些常委提出,毛澤東應被授予大元帥軍銜,就像斯大林那樣,而他比斯大林率領部隊打的仗多,時間又長。同樣,劉少奇、周恩來、鄧小平也都應被授予元帥軍銜。對此,劉少奇和彭真都在會上作了說明。他們說,這個建議是合理的、正確的。
不久,彭德懷、羅榮桓、宋任窮、賴傳珠等人去向毛澤東等中央領導匯報授銜的初步方案。此方案中,毛澤東被評為大元帥,評出的元帥、大將也不止十個。劉少奇、周恩來、鄧小平等為元帥,李先念、譚震林、鄧子恢、張鼎丞等為大將。聽完匯報后,毛澤東說:“根據(jù)國際國內的經驗,這個大元帥我不能要,穿上大元帥的制服不舒服啊!”經過討論,大家認為毛澤東高瞻遠矚、深思熟慮,一致贊同他的意見。接著,毛澤東問在座的劉少奇、周恩來、鄧小平:“你們的元帥軍銜還要不要評啊?”劉、周、鄧都擺擺手說:“不要評了,不要評了。”毛澤東又問過去長期在軍隊擔任領導工作,后來轉到地方工作的譚震林、張鼎丞、鄧子恢、李先念等人:“你們幾個的大將軍銜還要不要評啊?”這幾位也都說:“不要評了,不要評了。”
中共中央和中央軍委反復考慮,認為毛澤東已任黨和國家主席,周恩來已任政府總理,現(xiàn)在又是和平時期,他們不要軍銜也有道理。于是同意了他們的意見。后來在實施過程中,應毛澤東本人的要求,大元帥銜空缺未授;為解決副排級干部的授銜問題,又增設了準尉軍銜,準備過渡一兩年之后撤銷,但實際上一直保留到1965年取消軍銜制之時。
1955年授銜時,評銜條件掌握較嚴,按照中央的規(guī)定,軍銜評定的參考標準分為三項:軍功、資歷、任職。中將以上可以稱為高級將領。少將以上的軍銜評定交由彭德懷、羅榮桓等人負責,元帥由中共中央書記處提名。
關于元帥軍銜的授予標準,《條例》第二章第九條規(guī)定,對創(chuàng)建全國人民武裝力量和領導全國人民武裝力量進行革命戰(zhàn)爭、立有卓越功勛的最高統(tǒng)帥,授予中華人民共和國大元帥軍銜。對創(chuàng)建和領導人民武裝力量或領導戰(zhàn)役軍團作戰(zhàn)、立有卓越功勛的高級將領,授予中華人民共和國元帥軍銜。
《關于評定軍銜工作的指示》規(guī)定了正兵團級以下各級軍隊級別與上將以下各級軍銜的比照標準。《編制軍銜》規(guī)定了兵團司令員以下各級職務與上將以下各級軍銜的比照標準。
彭德懷、羅榮桓等主管評銜的領導人,在評銜過程中始終堅持公道合理、實事求是,又照顧五湖四海的原則。對每人應授什么軍銜,主要是根據(jù)現(xiàn)任職務,對軍隊建設的貢獻、戰(zhàn)功和現(xiàn)實德才表現(xiàn),并適當考慮個人資歷,同時又作全面衡量。羅榮桓要求干部部門按上述原則,首先選出各類人員的標桿,然后按每個人的具體情況反復進行衡量比較,最后提出評定軍銜等級的意見。對于擬授予中將、上將的234人,羅榮桓親自主持逐一研究討論。有了問題隨時向軍委請示,然后由他親自提出名單。少將這一級的評定,羅榮桓委托賴傳珠、徐立清、蕭華和王宗槐等負責,遇到難以確定的問題,再由羅榮桓主持會商解決。
評銜很重要的依據(jù)是干部當時的級別和職務。但由于各自的情況不同,不能完全按當時每人的職級機械套銜,因此按職級評銜存在很大的伸縮性。例如同為少將,有正師級的,有軍級的,還有準兵團級的。對一些級高而評銜相對偏低的干部,羅榮桓親自談話,做好說服解釋工作,說明原委,引導他們正確認識自己,照顧大局,以個人利益服從革命利益。
在軍隊高級干部中,有少數(shù)人資格較老,有重大戰(zhàn)功,但歷史上又屢犯錯誤,如何評定他們的軍銜也是一個需慎重對待的問題。
經過一年多繁忙的工作,授予將級軍銜人員的名單終于全部經軍委審查批準了。1955年9月初,在羅榮桓主持下,軍委召開了授銜工作總結會議。彭德懷、劉伯承、賀龍、陳毅、徐向前、聶榮臻、葉劍英等都出席了會議。在會上,羅榮桓宣讀了少將以上人員名單,賴傳珠作了授銜準備工作的總結報告。
10名元帥依次是:朱德、彭德懷、林彪、劉伯承、賀龍、陳毅、羅榮桓、徐向前、聶榮臻、葉劍英;
10名大將是:粟裕、徐海東、黃克誠、陳賡、譚政、蕭勁光、張云逸、羅瑞卿、王樹聲、許光達;
上將55名,中將175名,少將800名,校級軍官3.2萬名,尉級軍官49.8萬名,準尉11.3萬名。
上將及其以下的將官,其名單的排列順序基本上是以將軍們當時在軍隊的任職職務,按照各大軍事單位的順序排列,依次是國防部、軍委各總部、軍種、兵種、軍事院校、大軍區(qū)、志愿軍等各大軍事單位。其中軍事院校和軍兵種的次序略有變動。中將和少將的排列順序在大軍區(qū)仍按原6大軍區(qū):西北軍區(qū)、西南軍區(qū)、華東軍區(qū)、中南軍區(qū)、華北軍區(qū)、東北軍區(qū)來進行。同時,少將在系統(tǒng)單位內按照職務級別:準兵團級、正軍級、副軍級、準軍級、正師級等,分別依次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