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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革命戰(zhàn)爭時期中共最高領導人的正式稱謂(下)
      來源:《黨史博覽》2020年第11期  作者:彭厚文  點擊次數(shù):

       ■博古的稱謂■

      博古是在向忠發(fā)被捕叛變后不久成為中共最高領導人的。19319月,為安全起見,當時主持中共中央工作的兩個領導人王明和周恩來,一個將赴莫斯科擔任中共駐共產國際代表,一個將轉移至中央蘇區(qū),共產國際遠東局提議在上海成立臨時中央政治局,由博古、張聞天、康生、陳云、盧福坦、李竹聲等人組成,博古、張聞天、盧福坦三人任常委,博古負總的責任。從這時起至19351月遵義會議召開,博古擔任中共最高領導人長達三年多時間。

      博古剛成為中共最高領導人時,他只是在臨時中央政治局負總的責任,正式稱謂不是總書記。19431113日,博古在一次中央會議上說,臨時中央政治局成立后“到酒店開會(王、周、盧、博四人)決定不設總書記。當時決定我為書記,我的實權是總書記,但是在中央會議并沒有決定我是總書記”。

      臨時中央政治局成立時,博古的正式稱謂不是總書記,這是學術界公認的。那么在此之后,博古的正式稱謂有沒有變?yōu)榭倳浤兀?/span>

      有一種觀點認為,博古進入中央蘇區(qū)后擔任了中共中央總書記。其主要依據(jù)有兩個:

      一是張聞天在延安時期所寫的《反省筆記》中的說法。19331月,臨時中央政治局進入中央蘇區(qū),與蘇區(qū)中央局合并。在合并的會議上,多數(shù)與會人員推舉博古為總書記。

      二是1934517日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少年先鋒隊中央總隊部總隊長張愛萍、黨代表周恩來發(fā)布了一份《少年先鋒隊中央總隊部為目前形勢告全體隊員書》,其中提到博古時,將其稱為“中國共產黨中央總書記博古同志”。

      其實,上述兩個材料只能說明進入中央蘇區(qū)后博古在實際工作中被稱為總書記,這與將向忠發(fā)稱為總書記一樣,也是一種習慣性的稱法。應該說,當時將博古稱為總書記,是比較普遍的。彭德懷回憶說,遵義會議結束后,他聽了傳達,大意是:“改變了軍委領導,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由毛主席擔任領導;撤換了博古的總書記,中央總書記由洛甫(張聞天)擔任;準備艱苦奮斗,在湘、貴、川邊建立根據(jù)地,與二方面軍取得聯(lián)系。”這段回憶有些說法不太準確,但其中有一個事實應該是準確的,就是在遵義會議前,中共黨內是將博古稱為總書記的。

      博古在實際工作中被稱為總書記,與正式稱謂是總書記,這兩者不是一回事。正式稱謂是總書記,必須經過合法程序,作出正式決定。19331月,臨時中央政治局與蘇區(qū)中央局合并的會議,不可能正式推舉博古擔任中共中央總書記。因為從合法性上說,只有中央全會才有權選舉中共中央總書記,而當時的臨時中央政治局與蘇區(qū)中央局成員,雖然包括了中共中央大多數(shù)重要的領導人在內,但顯然它與中央全會還不能畫等號,并不能選舉中共中央總書記。此外,六大通過的黨章到這時尚未經過修改,而在這部黨章上是沒有設立總書記的規(guī)定的。迄今為止,只有張聞天的《反省筆記》提到這次會議推舉博古為總書記,此外再無任何會議記錄和權威著作有關于這次會議推舉博古為總書記的記載。實際情形應該是,在這次會議上,大多數(shù)與會人員繼續(xù)推舉博古擔負總的責任。關于這一點,從194553日博古在七大上的發(fā)言可以看出來。他在談到“負總責”的情況時說:“在上海中央破壞以后,由老的中央政治局委員指定我做臨時中央負責人。在指定我做這個工作的時期,我并沒有感到不能擔任領導整個黨這樣的事情。……在臨時中央到了蘇區(qū)以后,這個時候我只是在形式上推一推,‘請別的同志擔負吧!’別的同志說,‘還是你來吧’,我說‘好,就是我’。所以這個時期,我是中央的總負責人。”顯然,當時的情形主要是討論是不是還由博古負總責。因為負總責實際上相當于中共中央總書記,用博古的話說是“我的實權是總書記”,所以在實際工作中不加區(qū)別,把兩者混為一談。張聞天認為博古是被推舉為總書記的,中共黨內也把博古稱為總書記,這是可以理解的。

      博古在中共中央“負總責”時期,19341月召開了六屆五中全會。這次會議有沒有選舉博古擔任中共中央總書記?答案仍然是否定的。因為迄今為止,沒有任何直接材料能夠說明六屆五中全會選舉了博古擔任中共中央總書記。作為中央全會,六屆五中全會是有權選舉中共中央總書記的。但可能是由于黨章的規(guī)定,也可能還有其他一些目前還無法得知的原因,六屆五中全會并沒有正式給予博古總書記的名義,此后博古仍然是“負總責”。


      ■張聞天的稱謂■

      博古主持中共中央工作時期,張聞天即是核心領導成員。19319月,以博古為首的臨時中央政治局成立時,他是三個常委之一。此后,他實際上成為地位僅次于博古的中共中央第二號領導人。在19351月召開的遵義會議上,他支持毛澤東的正確主張,批判了博古、李德在軍事指揮上所犯的錯誤,對于結束“左”傾教條主義在中央的統(tǒng)治發(fā)揮了重要作用。遵義會議后,政治局常委進行分工時,張聞天代替博古成為中共最高領導人。

      張聞天作為中共最高領導人,他的正式稱謂是什么?一般的黨史論著和教材都表述為“負總責”或“負總的責任”。這種表述來源于陳云在1935年二三月間寫的《遵義政治局擴大會議傳達提綱》。除1935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反對敵人五次“圍剿”的總結的決議》外,這是當時留下的關于遵義會議的第二份文字材料,從其內容看,實際上是一份補記的關于遵義會議的會議記錄。陳云當時的身份是中央政治局常委兼中央組織部部長,這份文字材料可以視為代表組織立場,其權威性是不容置疑的。它對于遵義會議上中共中央的人事變動以及其后張聞天成為中共最高領導人的情況,有很清楚明確的說明。其中說:“擴大會最后作了下列的決定:(一)毛澤東同志選為常委。(二)指定洛甫同志起草決議……(三)常委中再進行適當?shù)姆止ぁ#ㄋ模┤∠藞F,仍由最高首長朱周為軍事指揮者,而恩來同志是黨內委托的對于指揮軍事上下最后決心的負責者。”“擴大會完畢后中常委即分工,以澤東同志為恩來同志的軍事指揮上的幫助者。”“在由遵義出發(fā)到威信的行軍中,常委分工上,決定以洛甫同志代替博古同志負總的責任。”

      從上述內容可以看出,在遵義會議作出的決定中,并沒有關于張聞天擔任中共中央總書記的內容。張聞天是在其后的常委分工中,代替博古“負總的責任”。因為陳云寫的這份《傳達提綱》具有權威性,所以一般的黨史論著或教材沿用了它的說法。

      “負總的責任”,是不是擔任中共中央總書記的另一種說法?答案是否定的。19821228日,陳云在給中共黨史資料征集委員會關于遵義會議若干問題的書面答復中,明確指出:“六屆四中全會后,王明和博古雖然先后擔任過黨中央的負責人,但都沒有總書記的稱號。所以,張聞天接替博古的工作,也只能是接替他在中央負總的責任,而不會是接替他任總書記。”

      張聞天成為中共最高領導人后,中共黨內的確對他是以總書記相稱,這有很多材料可以證明。外界也將他稱為中共中央總書記。埃德加·斯諾在《紅色中華散記》一書中,記敘他1936年訪問陜北與張聞天的談話內容時,這樣介紹張聞天:“洛甫當時任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總書記。”梁漱溟1938年第一次訪問延安,曾與張聞天有過交談,后來他在一篇文章中提到這次交談時,把張聞天稱為“當時中共中央政治局總書記”。1938326日,《救亡日報》發(fā)表了一篇采訪張聞天的文章《張聞天論當前抗戰(zhàn)諸問題》,文章的按語也將張聞天稱為“中共中央總書記”。外界將張聞天稱為總書記,原因當然在于中共黨內對張聞天是以總書記相稱,并將他以總書記的身份向外介紹。但是,將張聞天稱為總書記,與將向忠發(fā)、博古稱為總書記一樣,也是一種習慣叫法,并不意味著張聞天實際上獲得了中共中央總書記的名義。

      對于這一點,張聞天自己寫的兩條文字材料可以作為佐證:

      一是1936616日,張聞天以中共中央書記處名義致電中共駐共產國際代表團,通報紅軍長征到達陜北后黨和紅軍的全面情況。關于當時中央的組成,電報說:“現(xiàn)時中央集中的組織,政治局:洛甫、恩來、博古、澤東、鄧發(fā)、凱豐、稼祥、仲丹(即林育英)、德懷;常委:洛甫(書記)、恩來、博古、澤東四人。”從這段話可以看出,張聞天當時的正式名義并不是總書記,否則不可能不在電報中反映出來。電報中所說的書記,可能也不是正式名義,只是反映出張聞天在常委中“負總的責任”這樣一種分工。

      二是193849日,張聞天致電王明、周恩來、博古、凱豐,對1938326日《救亡日報》發(fā)表的《張聞天論當前抗戰(zhàn)諸問題》作如下聲明:“(甲)談話未經本人允許,談話記錄未經本人看過,因此對發(fā)表的談話本人不能負任何責任。(乙)中共中央有幾個書記,向無所謂總書記。”電報中所說的“向無所謂總書記”值得注意,它說明中共中央不是在一段短時期,而是在一段很長時期都沒設立總書記的職位了。既然“向無所謂總書記”,張聞天當然也就不可能在實際上獲得中共中央總書記的名義。

      有一種說法認為,張聞天之所以在上述電報中聲明“向無所謂總書記”,是因為193712月中央書記處改組以后,決定不再設立總書記,在此之前是有總書記的。但實際上,193712月中共中央是否決定不再設立總書記,是存在疑問的,因為迄今并沒有正式的文件或會議記錄可以證明作出了這樣的決定,國內學者撰寫的幾乎所有黨史論著和教材上也看不到這樣的說法。在日本人古屋奎二主持編寫的《蔣介石秘錄》中,雖然有這樣的說法:在193712月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上,“又為擔任總書記的張聞天扣上托派帽子,將他降為書記”,但在該書中看不到這種說法有何依據(jù)。這種說法極有可能是根據(jù)上述張聞天193849日的聲明推測出來的。此外,在193712月之后,中共黨內對張聞天仍是以總書記相稱。張聞天在1943年寫的《反省筆記》中說:“我現(xiàn)在反省我在六中全會上沒有堅持地推舉毛澤東同志為中央總書記,是我的一個錯誤。”“六中全會期間我雖未把總書記一職讓掉,但我的方針還是把工作逐漸轉移,而不是把持不放。”可見,張聞天之所以說“向無所謂總書記”,是指中共中央在很長一段時期沒有正式設立總書記的職位,而與所謂193712月中共中央決定不再設立總書記沒有關系。


      關于遵義會議后張聞天作為中共最高領導人的正式稱謂,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著的《中國共產黨歷史》第一卷上冊中的表述是符合歷史實際的,因而也是準確的。該書說:遵義會議后,“25日在川滇黔交界的一個雞鳴三省的村子,中央政治局常委分工,根據(jù)毛澤東的提議,決定由張聞天代替博古負中央總的責任(習慣上也稱之為總書記)”。也就是說,作為遵義會議后的中共最高領導人,張聞天被稱為總書記只是習慣叫法,而不是正式稱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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